一個聲譽卓著的美麗家族 一座私人小島 機靈聰明、心緒紊亂的少女;熱情洋溢、冷靜理智的男孩 四位好友【無賴幫】他們的友誼成了毀滅的力量 一場革命、一次意外、一樁祕密
謊言蓋過了謊言。 真愛。 真相。
《騙徒》是國家圖書獎決選作品與普林茲大獎作者 E.蘿哈特全新創作的懸疑小說。 好好看它幾次。如果有人問你結局,只需撒謊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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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時報》暢銷作家,曾獲普林茲文學獎、美國國家圖書獎決選、最佳兒童青少年部落格小說獎;作品有《法藍基.藍道──班克斯不堪回首的過去》(The Disreputable History of Frankie Landau-Banks)、《大戲劇》(Dramarama)、《牆上的蒼蠅》(Fly on the Wall)、《男友清單》(Boyfriend List)、《使壞指南》(How to Be Bad)等。現居紐約。
台灣大學外文系畢業,現為專職文字工作者,擅長翻譯輕文學、兒少文學與推理小說;譯作包括:《在我墳上起舞》、《來自無人地帶的明信片》、《P.S.我愛你》、《一日‧一生》、《一刀未剪的童年》、《飄浮男孩》、《驚奇少年的冒險旅程》、《娥蘇拉的生生世世》等。
我曾經聽人說過,某人的媽媽受重度憂鬱症所苦,整整十年無法下床。 「好可憐喔。」轉述的人說。 等等,十年不下床?我心裡好像有了譜,我問:「他們家在哪?」 答案是紐約市布朗克斯南邊非常高級一個猶太人社區,那一排山坡上的美麗宅邸,跟布朗克斯大量的國宅與勞工階級風貌形成對比。 任何人都可能得到憂鬱症,但是能夠在財力、人力上負擔十年不下床的女主人,通常是望族豪門之後,端坐日薄西山的家業,躺在厚重天鵝絨窗簾遮蔽的陰暗臥房裡,度過食慾低落的日夜。這種情況有一個現在流行的用語可以形容,叫做「第一世界問題(The First World Problem)」。
一翻開《騙徒》我就感到熟悉:人丁漸疏的大豪宅、小孩子躲在蒙塵的圖書室裡玩、每年跟大人到巴黎或義大利度過夏天是理所當然的;她的外公在廚房裡讀的是《瑪莎葡萄園時報》──那是許多政治人物與富豪的夏季別墅所在地;當她在家看小說時,身邊圍繞的是成群的純種黃金獵犬,就像所有辛克萊家族成員一樣,擁有完美的天然金髮。
那個金髮女孩凱登絲,就是這本第一人稱敘事小說的主角,如果你跟凱登絲回家過暑假一定會大開眼界,因為她家真的很誇張:家族專屬的私人小島;每天划船;野餐、曬太陽;家裡有各種寶貝、珍奇異獸的標本;隨時有吃不完的食物與飲料,而且大人幾乎整天不管你。但憑良心講,凱登絲就是那種我絕對不要跟她回家過感恩節的同學,因為我覺得她家一定又大又空有回音,角落會傳來鬼哭的聲音,結果只是她家的老女傭,大家都會說她父親一定會回來但是到最後晚餐桌上還是多了一個空位,她媽媽應該是會在餐桌上突然抓狂然後哭起來的神經病貴婦……,而且你看看凱登絲本人,這種人在學校裡真是夠討人厭的了,老是請假去看她家專屬的昂貴醫生,說她有創傷後失憶那些無病呻吟的症狀,對,她老是說會頭痛,還有一大堆關於頭顱的魔幻寫實比喻──真有那麼痛嗎?我不相信,她一定是那種大驚小怪的富家女,有一大堆心理疾病,其實只是因為吃飽太閒。
直到你發現事情的真相,原來她不是裝的……
各界書評 令人難以抗拒,小說就如懸疑緊張的一顆定時炸彈。勇敢嘗試的題材,筆觸絲絲入扣,情節詭譎機智,文句優美動人。E.蘿哈特精確描寫了一群青少年奇情頹廢的夏日月夜。
我的全名是凱登絲.辛克萊.伊斯曼。 我跟我媽與三條狗住在佛蒙特州的柏林頓。 我快滿十八歲了。 我有一張經常使用的圖書證,這差不多就是我所有的財產了,不過我住的那棟大房子可是塞滿了許多昂貴又一無是處的物品。 我曾經是金髮,如今我的頭髮是黑色的。 我曾經健康強壯,如今我脆弱纖瘦。 我曾經可愛活潑,如今我蒼白憔悴。 自從那次意外後,我的確深受嚴重偏頭痛之苦。 我的確無法容忍白癡愚行。 我喜歡這樣說話,你們看出來了嗎?「深受偏頭痛之苦」。「容忍白癡愚行」。 受苦,容忍。 你也許會說,聽起來彷彿我默默承擔了不少苦痛,其實,並不盡然。 要認識我,就從意外發生前開始吧。那年夏天的六月,我才十五歲。我爸隨著他更心愛的女人跑了。 爸是小有名氣的軍事史教授。當年,我全心全意的崇拜他。他總是穿著一件軟呢夾克,身材高瘦,習慣喝奶茶。他酷愛桌遊,每次都讓我贏。他喜歡遊艇與航海,教我划獨木舟;他熱衷騎單車、看書,以及參觀美術館。 他向來不愛狗,因此從他竟然默許那幾隻黃金獵犬睡在客廳沙發上,每天清晨甚至帶牠們走上三哩路,就可以看得出來他有多愛我媽。他從未喜歡過外公外婆,但他每年夏天居然可以陪我們到比其塢島的溫米爾大宅避暑,自己專心撰寫歷史戰役的文章,進餐時甚至能堆滿微笑,面對我媽家的親戚,從這一點,就知道他有多愛我和我媽。 那年六月,十五歲的夏天,爸宣布他即將離家,打算在兩天後棄我們而去。他告訴我媽,他不姓辛克萊,再也不想努力假裝自己屬於辛克萊家族了。他在宏偉的大宅,不能微笑,不想說謊,他並不是這美麗家族的一分子。 不能,不想,不是。 爸早就找好搬家公司的卡車,連要住的房子都租好了。他將最後一個行李箱放進賓士車後座(他只留了那輛紳寶轎車給我媽)之後,發動引擎。 接下來,他掏出一把手槍,直直對準我的胸口開了一槍。站在草地上的我立刻往後跌倒。那彈孔又大又深,我的心臟就這麼從肋骨間掉落,滾進一處花叢。鮮血從我的傷口源源湧出。 然後流出我的眼眶, 我的雙耳, 我的嘴。 它嚐起來像鹽,帶著潰敗的味道。被人拋棄的恥辱鮮紅如血,在我家門前漫流成河,淹沒了門廊階梯與庭院磚道。我的心臟在牡丹花間抽搐顫抖,宛若不慎跳上岸的垂死鱒魚。 媽很不以為然。她開口要我控制情緒。 妳給我冷靜點,立刻,就是現在,她說。 妳本來就該冷靜。妳做得到。 不要丟人現眼,她告訴我。好好深呼吸,然後坐起來…
(本文為摘錄,精彩全文請見《騙徒》)
一般人覺得傷腦筋的語言問題,對莫清崴來說,卻充滿了研究的樂趣,「就像天邊的彩虹,讓人想一直邁開腳步去追逐,」他浪漫地形容。
親上考場,掌握題型變化/江璞
參加托福考試,已是江璞每個月例行的「活動」,目的不是為了留學申請,而是要掌握最新的題型變化。
「還有一點很重要,就是我真心覺得,考托福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每個月不考一次,就覺得不太對勁,」聲如洪鐘的江璞呵呵笑道:「大概已經接近強迫症了。」
正是因為這種罕見的熱情,江璞從最早期的托福PBT紙筆測驗、CBT電腦測驗,一路考到iBT新制網路測驗;而且不只在台灣考,甚至考遍了整個亞洲和北美洲,前後已累積了兩百次。
這個紀錄不敢說「後無來者」,但是絕對「前無古人」。另外,他也考了約二十到三十次的GRE,豐富的實戰經驗,在台灣補教界應該無人能出其右。
江璞參加考試,有他特殊的目的,「以寫作為例,這次我會模擬A同學的程度,下一次我則改用B同學的作答模式,藉以瞭解評分老師會怎麼評分。」
把考試當鍛鍊
在美加,江璞一開始教的是托福「聽力」,至今「聽力」仍是他的招牌;另外,他也負責GRE、GMAT的邏輯分析等課程。
江璞透露,畢竟自己不是英文教學科班出身,像文法考題,他自己雖然懂,卻不知道從何教起;至於「聽力」,一直是台灣學生的罩門,但他覺得,其實沒有那麼困難,只是多數考生沒有掌握到竅門,「教『方法』,相對來說,容易許多,」江璞直言,不過,因為自己有興趣,花了很多時間去熟悉、研究題型,三十年下來,也走出一條路。
(本文為節錄,完整內文請見《全世界都是我的夢工場》)
你的騙徒指數 想知道你到底為什麼而說謊嗎? 是為了錢,為了愛,還是為了好玩? 以下是懸疑小說《騙徒》中的三段劇情,請依照直覺,排出先後順序,就可以測試出你是不是個說謊的好手,以及在甚麼狀況下你最容易說謊。
請以直覺選出你覺得最正確的順序: 劇情一→劇情三→劇情二 劇情二→劇情一→劇情三 劇情二→劇情三→劇情一 劇情三→劇情一→劇情二 劇情三→劇情二→劇情一 劇情一→劇情二→劇情三